高速公路故障告警系统主要运用于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后,通过事故现场110报警后确定事故发生地点,通过后台或手机APP启用事故发生地点的来车方向的3处告警点(间隔2公里),发出声光报警向即将经过事故地点的车辆发出告警。告警内容主要通过声音、警示灯光及警示告警信息等方式向车主发出提示,防止交通事故的二次发生。
同时,也可根据各告警点的天气情况启用相应的信息提示,如雨雪、大雾天气时,启用灯光和警示告警信息,提示过往车辆谨慎驾驶,防止事故发生。
声光报警采用3种语言控制,特大事故声音为鸣笛、中型事故声音为警报、微型事故为提示音。由后台根据报警人描述的事故大小来决定播放。声光报警至少可以使用3种模式进行选择开启或关闭。
基于高速公路沿线已建成的视频点位,依托其杆件、网络、电力等基础设施,配套设置25个告警点,实现在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件后,通过后台或手机APP启用事件发生地点来车方向的3处告警点,向即将经过事件发生地点的车辆发出告警。
各告警点主要由智能机箱、功放、告警喇叭,警示灯,LED户外屏幕及相关配套组成。配置清单见附表4《芜湖交警视频监控平台部署实施项目硬件设备和软件购置清单》。